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BE28.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,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,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;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《特兰托会议信纲》引用的这方面内容(n.6,a,b)和来自《协和信条》(n.15,m)。在基督徒国家,所有人皆受洗,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,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,而且还能赞同它,因而凭信心来接受,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。
Faith9.盲目的信仰后来存在于新教教徒当中,因为他们将信与仁分离;人们若将两者分离,就必陷入对真理的无知之中;他们将信定义为纯粹的思想,即思想某事是真的,完全撇开了对此的任何内在承认。对这些人来说,无知也是教条主义的保障、捍卫者,因为只要无知,加上神学问题超越理解力这种说服占据主导地位,他们就能什么都说,且不会遭到反驳。他们能相信他们所说的是真的,并且他们自己明白这些话。
(十)与仁分离之信摧毁教会和属于它的一切
Faith69.与仁分离之信不是信,因为仁是信的生命、灵魂和本质。因没有仁而没有信的地方,就没有教会。故主说:
人子来的时候,在世上找得到信吗?(路加福音18: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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